作主門徒三條件

黃宋來牧師

  


【經文】路加福音九章 57- 62節

 

 

  聖經新約的頭四卷,是馬太、馬可、路加和約翰四本福音書。由福音書作者在寫作時的取材和表達,我們得以從中發掘他們的思路以及貫穿前後文的脈絡。在這四福音中,有相同的主題,亦有不同事件的記載。而四福音都提出的主題,必是相當重要的。

  在我們今天所要討論,路加福音第九章的尾端中,主提出了作門徒的三個條件。但是這個主題卻是貫穿在整個第九章之中的,這當中,跟隨主的人很多,但是每個人的動機心態都不同,有烏合之眾,也有真心想跟從的人。作者路加即使用第九章的篇幅,分述、分析了人們跟從主在程度上的不同。

  就烏合之眾來說,他們要的是神蹟,但是這樣膚淺的跟隨是不夠的,患難一來,就跌倒了,正如主所講過,撒種的比喻一般。而這些烏合之眾,不見得是剛信主的人;許多時候,一些信主多年的老信徒也是停留在這個階段。

 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不被死亡綑綁的。祂的使命,是必須受死,才能完成救贖的工作。也因此,祂談到作門徒的問題。不僅講,也以身作則。當時門徒不全然明白祂所說的,但在51節:「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」。這條往耶路撒冷的路,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條路。多年的時間,為了完成救恩的工作,祂受到撒但、人群、門徒,甚至最後還有兵丁……許多的攔阻。

  現在,就讓我們來看看作門徒有哪些條件:

 

一、動機問題

  57節:「他們走路的時候,有一人對耶穌說:你無論往哪裡去,我要跟從你。」這裡,有個人發出了這樣的宣告,這真是很大的心志,但主怎麼回答他呢?58節:「耶穌說: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主用一個挑戰來回應,也就是說,當一個很實際的情況擺在眼前時,這個心志還經不經得起考驗?在經文中,那個人沒有下文了,或許被嚇走了。為什麼?因為他的動機不對。

  聖經上有許多的例子,都描述到主的僕人在跟從主時所付上的代價。例如舊約時代的先知以利亞,在乾旱的時候,是烏鴉供應他食物;又如新約的使徒保羅,他在傳道的路上,也是遭受許多的苦楚。

 

二、順序問題

  59-60節:「又對一個人說:跟從我來!那人說:主,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。耶穌說: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,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。」

  基督徒講孝道,孝順、奉養皆是應當的。但主耶穌在這裡的重點是,當我們對主的忠心與對父母的孝順相互衝突時,優先順序怎麼擺呢?這就要看個人的選擇了。

 

三、委身問題

  61-62節:「又有一人說:主,我要跟從你,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。耶穌說:手扶著犁向後看的,不配進神的國。」

  這第三個人,在第一步就失敗了,甚至連神的國都很難進去!為什麼?因為他太多顧慮。這樣的人,無法專心跟從主。創世記中,羅得的妻子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離開所多瑪城的時候,她念念不忘那裡的生活,或許還有很多家當,有很多華服……,當她回頭一看,竟就成了一根鹽柱。新約的底馬又是一個例子,他原來跟著使徒保羅傳道,卻在中途離開,放下聖工,去走世界的道路去了。然而信靠主的人,應有破斧沉舟的心,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1-2節所言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

  
  今天,在主面前,願我們都省察自己:我們愛主、服事主的動機是什麼?我們是否真正委身於主基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