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宋來牧師
詩篇第一篇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。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。惡人並不是這樣,乃像糠秕被風吹散。因此,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;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。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;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。」
詩篇第一篇講到兩種不同的人生,1至3節提到「有福的人」,4至6節提到「有禍的人」。今天,我們就再來看看這兩種人。
一、有福的人
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稱為「有福的人」?嫁了好丈夫的女人?娶了好妻子的男人?長得福相?或許有很多情況可被視為有福氣,但是真正有福的人,是神所喜悅的人,他的生活、為人、行事,都蒙神的喜悅。相反的,不蒙神喜悅的人,聖經上告訴我們「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」(約三38)。
有福的人有兩個條件,一是消極的,一是積極的。消極方面,他拒絕罪惡和試探。第一節告訴我們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」,這是一種非常堅決的態度,常常過得勝的生活,而不是只一、兩次得勝。他不從,不站,也不坐,完全不碰罪惡的事。聖經舊約的記載中,有位先知叫巴蘭,他是這方面的失敗例子,由於受不了金錢的誘惑,先是妥協,後又進入試探,晚景淒涼,真是一個很好的鑑誡。
積極方面,一個有福的人就像第2節所說,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並且晝夜思想的人。如我們經常讀神的話,時常默想,必然得幫助。當我們遇見試探,就能用神的話語來抵擋。舊約中的約瑟即是一個成功的例子。他雖然處在險惡的環境之中,卻倚靠主拒絕試探。這裡的經文告訴我們要「喜愛」主的話,「晝夜」思想。曾經有位老太太遺失了眼鏡,到處遍尋不著。幾個月後,才發現原來眼鏡夾在聖經裡,可見得她有幾個月沒讀聖經了。就閱讀神的話語來說,大衛王可以成為我們的好的榜樣。他貴為一國之君,有繁忙的國事要治理,卻在天未亮時就極早醒起,思想神的話。弟兄姊妹,當我們有了神的話語,就算遇到難處,也不會害怕,因為祂的話語能幫我們除去恐懼。
方才我們看了一個有福的人在消極方面和積極方面的條件,他會拒絕罪惡試探,且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。這樣有福的人,聖經如何形容呢?第5節,告訴我們一個有福的人有五種特徵:
- 他為神所「栽」。被「栽種」的和野生的不同。被栽種的,要細心照顧,確保有足夠的陽光、空氣、養分和水,不然可能會乾死、枯死。因此一個有福的人,是被神細心照顧的。
- 栽在「溪水旁」。表示得到很好的供應,與神有美好的關係。
- 「按時結果子」。表示這人是不白佔地土的。
- 「葉子不枯乾」。表明這人的生命很豐盛,是蒙神賜福的。
- 「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」。表明這人有主的同在和賜福。
二、有禍的人
4至6節講到惡人,他們的一切均與前者相反。他們不是「樹」,而是「糠秕」,是無生命、無根、無目標、無平安和價值的,極空虛的生命,而且他們的結局是在審判時站立不住的。
在一些國家地區的教會當中,有時候會有潛進來的假基督徒。雖然我們分不出誰是義人、誰是罪人,但在主的審判台前都會顯明,好像田裡的莊稼和稗子,到收割時就可以分別出來。
第6節說:「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;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。」這裡告訴我們一件事,惡人的道路,神任憑他,是很可悲的。
弟兄姊妹,有兩種人生。一種是蒙福的,一種是受審判的。真是求主幫助我們,作一個敬畏神、思想神話語的人,使我們的生命得以豐富,蒙神喜悅賜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