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分辨先知與作夢的(V.1-11)
- 不在於他們能不能行神蹟奇事,也不在於他們的外表敬虔與否,而在於他們的動機,若是要誘惑我們離開真神上帝去隨從別神、事奉別神(倚靠神以外的人、事、物),我們絕不能聽從他們,還要把那人治死。(參馬太七21-23)把惡除掉!什麼惡?領人偏離真神的惡。不可依從、不可聽從、不可顧惜、不可憐恤、不可遮庇,總要殺他。這是嚴厲的警誡〝這是上帝所厭惡的惡行〞。
- 神許可這些事情發生在祂的兒女面前,是為要試驗我們是否能忠於神的話,還是仍然喜歡靠外表的感覺。一個敬畏神的人是專一的聽從主的話,並且只事奉一位真神。不是信神蹟。
上帝要試驗他們,正是因為他們的心不專,如以色列人沒有完全趕出外邦人,沒有堅絕地與外邦人的生活習俗分別為聖,久而久之就被同化、被洗腦,以致進入試探或被他們同化,只看見屬世的事,地上的事,卻看不見神的心意,看不清撒但的詭計。這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。
二、處治匪類(v.12-18)
律法的嚴厲,不是以人道來判斷,乃是以神道來判斷。
從別城裡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去事奉別神,上帝稱他們為匪類,百姓要:探聽、察究、細細的訪問(查證),若是事實,則要殺盡城中一切的人與牲畜(容易遵守嗎?)。城中的財物則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焚燒,使這城永為荒堆,不可再建(容易做到嗎?)。
【警告】當滅的物一點也不可粘你的手。如亞干犯罪(約書亞六18),他把當滅的物藏在帳棚內,瞞得過人,卻騙不了神。結果連累全民都受虧損。只要聽從上帝一切的誡命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上帝必轉意不發怒,必恩待你、憐恤你、使你人數增多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