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撒拉過世v.1-16
- v.1-2撒拉活到127歲,這是她一生的年數。在她的留給人的印象是,她與亞伯拉罕同心同行,活出順服的見証。所以上帝也以她為有信心的人。她最後是死在應許之地。歲終而死,這是一種祝福。
- 人的一生活得有長有短,長短年日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沒有活出它的價值。當我們離開世間的時候,我們給別人留下來的印象是什麼,是使人得鼓勵的見証,還是使人搖頭跌倒的見証?好與不好不是自己口裡說的,乃是從別人口裡說出來的才算數。我們以為的好有可能會是別人的絆腳石。
- 我們都會死,但為什麼而死,死得有沒有價值,這是我們要思考的。撒拉死在應許地。世人死在世界裡,喝酒,跳舞、賭搏、與人鬥毆、勞苦而死…,聖徒們為主活,也為主死,死時使人想到上帝就是榮耀主。死在神的應許裡,這更是一種祝福。
**你要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與價值?
二 v.3-4亞伯拉罕稱自己是外人、是寄居的。(參希11:8-10)
他是吾珥人,他因為信從神,就把地上的生活看為是寄居的,是外人,所以他才能說走就走,不留戀家鄉的親情,不留戀安定的享受,不留戀財富的滿足。雖然他現在住的地方是上帝賜給他的應許地,但他仍然把這地的生活和所擁有的一切看為是短暫的。我們呢?神給我們應許、恩典,我們是把得著的一切看為是短暫或是看為屬於自己的呢?這兩種不同的看法將會帶給我們不同的人生觀。一個是抓,一個是放。一個一直要抓的人心靈就會被轄制,一個肯放的人心靈才會有自由,才能得著更多。
**你是一個抓著不放的人,還是一個伸縮自如的人呢?
V.4亞伯拉罕說是為死人預備地。因為他們現在要住在那地。其實,墓地在哪裡不重要。有的人堅持要把身體放回到自己的老家,落葉歸根。方便就沒問題,若是要勞師動眾就不必。因為地方只是為了記念。肉體會腐化,靈魂才重要。所以,更要在乎的是靈魂的歸宿。
三 V.5-16赫人的客套。任由亞伯拉罕選地使用。但實際上他並不是真心這麼大方。從他說的價碼就知道。
- 亞伯拉罕沒有因為貪圖別人的誇讚,接受他的客套。他是一個有原則的人。他活出理直氣壯的人生原則,不留人把柄,不貪人小利,不佔人便宜。
v.9,13不隨意佔別人便宜,代表作人的正直。我們的父是富足的,我們豈需要貪圖人的好處?施比受更為有福
- V.14-16亞伯拉罕按定價買下赫人之地。雖然赫人的訂價偏高,亞伯拉罕一句怨言也不發,也不討價還價,更沒有生氣。他照價買了那塊地。使他心安理得的住在那地。
- V.10-12亞伯拉罕的智慧。在眾人面前作這事,表明公正,表明公平,表明合法、合理。使得亞伯拉罕合理合法的在那地居住,那是他用錢買下來的地。別人不能說他是外人。
四 V.17-20畫清地界,在眾人面前辦妥這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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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去眾人的謠傳。各說各話。有証人。
- 免去居住的糾紛。免得有土地的糾紛。
- 免去以後的麻煩,後代子孫也可以安心居住。就像我們買房子以後,也要劃清地界一樣。
- 這地是為他們家族埋葬作預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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